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开表(八月份)》。本期公开一起行政处罚信息,涉及蚌埠市蚌山区熙诚五金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安徽】蚌埠市蚌山区熙诚五金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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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市监处罚〔2023〕221号

蚌埠市蚌山区熙诚五金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蚌埠市蚌山区熙诚五金批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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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冰冰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处以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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